提升国际传播能力、塑造中国良好形象、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一直是我国国际传播工作的核心任务。2019 年是中国政府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10 周年。10年来,我国国际传播整体实力取得明显提升,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高速发展的中国举世瞩目,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着中国智慧和力量。而中国机构不仅追求海外事业拓展,更努力实现品牌价值的国际认同,纷纷加大了国际传播力度,涌现出一批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创新之举。

以“吸引世界倾听你精彩”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机构海外传播优秀案例(海帆奖)征集评选活动,由人民日报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人民网人民运营承办,人民日报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支持,星宏集群有限公司作为战略合作单位。活动针对近两年来中国机构与企业在海外传播实践,尤其是借助海外社交媒体和采取互联网思维、社交营销手段进行形象传播和市场拓展产生的优秀创新案例、标杆性运作进行征集和评审。

活动在广泛征集参选案例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产生“入围案例”和“十大杰出案例”。根据参选案例情况,评委会可推荐若干“最佳案例”,旨在激励内容呈现、创意、技术等某方面特别突出,尤其为加强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了力量,但整体水平尚待提升的“潜力机构”。

所有入围案例都通过在线方式公示,“十大杰出案例”和 “最佳案例”将于 2020 年 4 月在线揭晓,6月(暂定)在 2020 年度“海外传播力论坛暨‘海帆奖’发布仪式”上进行表彰,并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

评选
启动

2019.10.29

案例
征集

2019.10.29-12.10

作品
初筛

2019.12 中旬

作品
初审

2019.12.30

入围
公示

2020.01

作品
终审

2020.04

颁奖
仪式

2020.06

一、评选启动:2019年10月29日,发布评选细则。

二、案例征集(申报):2019年10月29日至12月10日,具体要求详见“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

三、初筛:2019年12月中旬

1. 申报截止后,组委会将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申报案例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要求。

2. 申报材料不完备的,组委会有权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补充完善或者补充完善后仍未达到参评条件要求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3. 组委会对申报案例有疑问的,将与申报单位沟通,申报单位负责解释答疑,特殊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决定。

4. 初筛后需要补充材料的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案例,申报单位会接到组委会通知;符合条件的案例,不再另行通知。

四、初审:2019年12月30日

1. 初审评委团各小组以评分方式作出是否通过作为杰出案例推荐的决定。评审组的专家对于其本人或其所在单位推荐的案例采取回避原则,不参与该案例的评审。

2. 通过各专业评审委员对案例的评估,确定入围杰出案例名单。

五、入围公示:2020年1月

1. 组委会将确定入围的杰出案例在第二届“海帆奖”官方网站和“出海工笔画”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案例摘要、推荐意见等。

2.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示的推荐案例提出异议,组委会受理核实,对查实不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即取消资格,空缺顺位递补。

六、终审:2020年4月

1. 终审评委团召开会议,集中对入围案例以记名评分方式分项打分,依据分数高低得出“十大杰出案例”。

2.“最佳案例”的推选办法:根据入围案例的具体情况,主席团可以建议设置若干“最佳案例”,以激励内容呈现、创意、技术等某方面特别突出,尤其为加强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了力量,但整体水平尚待提升的“潜力机构”。每位终审评委均可以在入围案例中提名候选案例,并拥有一定的选票额,对候选案例以不记名方式进行选票勾选方式投票,超出数额勾选的视作废票处理。按照得票高低得出“最佳案例”最终名单。

七、颁奖仪式(发布): 2020年6月(暂定)

2020年6月(暂定)举办2020年度“海外传播力论坛暨‘海帆奖’发布仪式”,发布杰出案例和最佳案例,并对优秀案例进行交流分享。

注:在整个评审阶段,凡利益相关方评委均采取回避原则,避免争议。在整个评审阶段,凡出现的争议交由评审主席团做出最后裁定。